一、办理条件
申请林木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要具备几种条件,才可以申请。有与经营林木种子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;有与经营林木种子的种类、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;有必要的经营设施;有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、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林木种子加工、检验、贮藏、保管技术人员。
二、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
1、办理林木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;
2、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、身份证件复印件;
3、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、经营场所、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;
4、林木种子生产、加工、检验、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;
5、林木种子生产、检验、加工、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。
三、林木、种子两种都要经营,是否填写两份申请
根据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)第三条:“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(苗木)或者繁殖材料,具体是指乔木、灌木、藤本、竹类、花卉以及绿化和药用草本植物的籽粒、果实、根、茎、苗、芽、叶、花等。”规定,不需要填写两份申请。